商标异议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商标所有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 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办理商标异议流程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异议: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商标异议: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商标局 收)。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商标异议申请的重要性,为什么商标异议重要?
1、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
2、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他人抢注,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的重要途径。
3、商标异议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即将授权商标表达自己主张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
4、商标异议申请是当事人阻止初审商标不能注册的最佳途径,由此可以阻止或延缓竞争者推出新产品(当然,我们不建议为了达到目的而恶意提出异议申请)